台北市一名刘姓女子,2022年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周男,双方后来相约喝酒聊天,由于过程气氛欢愉,周男也顺势营造恋爱氛围,刘女也多次表明,自己想要长期稳定的交往关系。不料,2人交往并发生9次性关系后,刘女这才惊觉,周男竟然是隐瞒已婚身分,愤而提告求偿100万元。
法院审理,刘女指控,周男早在2016年就结婚,却隐瞒已婚身分,明知若向她表明已婚身分,她将不与周男维持关系及发生性行为,周男却意图与她发生性行为,因而隐瞒已婚身分,故意营造其还是单身的状态。
2023年7月,她因为感觉有异,向周男不断追问后,周男才坦承不是单身,她因周男的故意欺骗,而与他发生过9次性行为,她不满性自主决定权、贞操权受到侵害,还因此受到良心谴责,忧心恐遭周男配偶求偿,导致焦虑症復发,身心感到十分痛苦。
周男则是一直神隐,不仅未到庭答辩,也未提出书状声明或陈述。法官日前依法宣判,认刘女请求的精神慰抚金,以3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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