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查租金,发现拥有5户房子的囤房大户,4户出租却连续2年都没有申报租金所得,台北国税局开铡,处补徵税款22万元,并且罚锾10万元。
台北国税局近几年针对囤房大户进行大查税,发现有民眾持有5户房子,其中有4户,且2019年与2020年都没有申报出租的租金所得,财政部研判有可能出租情形,所以发函请该民眾列报出租赁所得,并且深入查核,调查其资金往来纪录并请匯款人说明,进而查获多屋出租收取租金。
调查结果该民眾2019年与2020年没有申报租赁所得75万元,遭国税局补徵税款22万元,并且罚应纳税额0.4倍罚锾,并且该民眾被罚。
台北国税局呼吁,如果往年度有出屋房屋妹申报租赁所得,尽速向当地国税局申报,并且补缴税款加计利息,只要在未被检举之前报缴手续费,就可依《税捐稽徵法》 规定,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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