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黄姓女子与阿国(化名)从高中就相识相恋,2人婚后育有1名小孩,不料,2023年农历年期间,阿国因聚餐喝酒醉,黄女帮他拿手机时,却发现画面停留在阿国与女子的LINE暧昧对话,还有亲密合照,黄女定睛一看却惊呆了,小三竟然是与她情同姊妹的锺姓女同事,愤而提告求偿80万元。

法院审理,黄女拿出2人的暧昧对话,黄女:「让你回忆一下女朋友的样子~」,同时传送自己的照片,阿国则回覆:「宝贝我好爱你」、「真的真的好爱」、「我觉得你最漂亮」、「我最爱」等语,并回传2人如情侣般的合照。

黄女指控,当天等到阿国酒醉清醒后,追问他是否出轨以及详细情节,他才承认与锺女从2022年12月开始交往,曾到汽车旅馆发生至少2次性行为。

锺女则向法官表示,她与阿国仅是单纯的同事关系,她担任公司的行政助理,阿国则是从事业务工作,因为他活泼外向善于交际,与公司同仁及客户多有应酬,她纵使与阿国有所互动,也仅止于同事相处,没有逾越普通朋友之社交往来。

法官审酌,锺女为成年人,应具成熟思虑及判断是非对错之能力,明知阿国为有配偶之人,却仍与她在职场维持不当男女情谊,对黄女造成之精神上痛苦难谓轻微,并导致黄女婚姻关系破碎,受有巨大之精神痛苦。日前依法判决,黄女得请求精神慰抚金应以2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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