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邱姓女子与何姓男子结婚,2022年邱女却收到丈夫声请的通常保护令,她感觉十分奇怪,后来又收到刑事判决书,犯罪事实内容指称,「何XX与廖女为男女朋友」,邱女追问后,何男坦承与廖女交往,且多次前往汽车旅馆休息。邱女不满配偶权遭严重侵害,愤而对廖女提告求偿100万元。
法院审理,廖女向法官表示,她是因为宗教信仰,偶而前往何男开设的宫庙参拜,因而结识何男。因为何男不断邀约外出用餐聊天,遭她拒绝后,便假借以服务神明为由,要求她陪同外出及协助宫庙活动事宜。
她原本念及乡里情谊,吞忍何男方面的追求骚扰,但是何男竟变本加厉,违反她的意愿发生性交行为,后来还因为情绪失控,砸毁她的车辆,她为了保护自身安全,才会採纳社工的建议,谎称与何男是男女朋友,藉以取得保护令,2人根本就从未交往过。
法官认,廖女辩称自身对相关法令不明瞭,但社工受有相关资讯的专业训练,对于依照跟骚法与家庭暴力防治法,均可快速声请及取得保护令一事理应知悉,且按一般人的智识程度与判断能力,应可了解「有无交往关系」对双方之家庭、人际关系等均影响甚鉅,廖女所称「是为取得保护令,始依社工建议而谎称双方有交往关系」,与常情相违,尚难採信。
法官审酌,邱女与何男自1993年结婚迄今、育有4女,及廖女侵害配偶权之行为,造成邱女精神上有相当之痛苦,日前依法宣判,认邱女得请求之精神慰抚金,以1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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