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承租雅房的刘姓女子, 2021年3月14日凌晨零时许,不满黄姓女室友使用浴室过久,竟用力拍打浴室门,还同时大声辱骂,黄女开启浴室门时,刘女竟抓起粪便往她身上涂抹,并拉扯她的手及身上的浴巾,导致她的浴巾及睡衣等物品,全部都沾染粪便。
法院审理,黄女指控,那次之后就经常担忧会被再次攻击,因而罹患慢性创伤压力疾患,而且刘女自此更以破坏她的物品,甩门制造噪音或言语威胁,甚至还张贴公告,禁止她使用公共区域,让她极度心生畏惧与不安。
黄女主张请求刘女赔偿,毁损物品4万3645元、医疗费用3485元、新资损失27万愿、购屋违约金22万元、租约违约金2万3333元、购买防身物品1080元、精神慰抚金23万5957元,共计79万7500元。
刘女则辩称,否认有做出黄女指控的行为,她并未侵害黄女任何权利;黄女也并未证明那些物品是她所有,且无法证明是被谁毁损,也无人可证明他们之间有发生拉扯。
刘女还说,黄女是遭公司以业务减缩为由资遣,并给付她资遣费,她并没有受有损害;刘女还指称,事发后就已搬离,黄女不得对她请求购屋解约违约金、租屋违约金、购买防身物品等赔偿及费用。
法官检视刘女传给谢房东的讯息,「…这次是用大便抹她身上而已喔!…」、「…这次抹大便拨粪事件让她学点教训终身难忘…」。日前依法判决,黄女得请求赔偿共计10万3804元(浴巾、包头巾3104元+医疗费用700元+精神慰抚金1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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