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金门近海快艇翻覆事故案,民眾党立法院党团提案成立调阅专案小组,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吴思瑶援引大法官释字第729号解释,质疑民眾党违宪是要用立法权介入侦办。对此,民眾党立院党团总召黄国昌今天炮轰荒谬到了极点,法学常识完全不及格,批吴思瑶自我阉割,恶意扭曲法律,只为了达到护航目的。
民眾党立院党团5日召开「司法改革2.0第二波法案 妨害司法公正罪、弃保潜逃罪」记者会,针对吴思瑶质疑成立调阅小组违宪,黄国昌直言,对于这样子的论调,他只能说「荒谬到了极点,法学常识完全不及格」,昨天提这种荒谬主张的立法委员,源引的是大法官释字729号解释,建议把释字729解释拿起来从头到尾再重新仔细读一次,「没有那么难理解」。
黄国昌强调,「释字729号解释讲的是,立法院对于侦查中的案件,不可以跟检察官调案卷」,是不是针对有一个违法的争议,只要有任何司法程序进行,立法院不能成立调阅小组,「不是,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命题。」
黄国昌也说,2013年就是民进党提案要成立监听调阅小组,2013年9月30日成立监听调阅小组,那时候针对整件事情风暴,连检察官都要介入调查,前检察总长黄世铭是否有违法监听,当时有司法程序在进行,怎么那时候民进党就可以成立监听调阅小组?他痛斥,这是再一次的、非常典型的「绿能,你不能」示范,民进党立委眼中毫无基本法治概念,对于法律的解释完全配合自己政党与个人利益,违反法律最基本原则。
黄国昌再举例,庆富猎雷舰弊案爆发后,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也成立调阅小组,当时针对庆富猎雷舰弊案,所有违法的行为,检调也在调查侦办,还是成立调阅小组,真正界线是立院成立调阅小组以后,不可以去跟检察官调在侦查中的案子,并不代表调阅小组不能成立。
黄国昌说,调阅小组当然可以成立、当然可以跟行政机关调资料,行政机关对于整个争议事件,从头到尾是怎么处理的,开过什么样的会议、讨论过程是什么、结论是什么,相关调查报告、文件,在行政机关手上,当然可以调阅,这是宪法ABC,结果民进党为了要阻碍立法院进行监督,为了要护航行政部门,立委自己站出来发声自我阉割,阉割国会调查权,令人非常遗憾。
黄国昌批评,这一种恶意扭曲法律,只为了达到护航目的的发言,凸显自己法学常识的不及格还只是小事,造成法治观念的扭曲,这就是大事了,更对于立法院依法行使监督权、对于要厘清事实真相,一点帮助都没有。
民眾党团副总召黄珊珊补充,法务部有关侦查不公开作业办法其实非常清楚,针对国家安全跟社会瞩目案件,其实是有适度公开说明的必要,民眾党团要求的只是非常单纯,立院针对行政部门调阅、这是立院的职权,至于有无涉及侦查案件,那是检察官的职权,这两个职权并没衝突。
黄珊珊表示,若是社会如此瞩目的案件,就有公开说明的必要,「行政机关不是振振有词地说,我们的海巡署都没问题吗?没问题就赶快说清楚,让国人相信,这么简单的事情,需要用一个专案报告,用名称掩盖吗?」海委会、海巡署这么多天可以说成这样,那不是更增加人民疑虑?
黄珊珊强调,重点是说清楚讲明白,没人会怪第一线海巡人员,但是如果有任何程序上误失,或是没给适当装备,这才是要检讨的。黄大酸「吴思瑶大概真的不是念法律的,所以这部分请她搞清楚,可以请教一下庄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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