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执法和宣导,新加坡卫生部正评估电子烟相关违法行为的刑罚。

据新加坡媒体《联合早报》报导,新加坡卫生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次长拉哈尤(Rahayu Mahzam)6日在星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卫生部开支预算时说,除了加强执法和宣导,新加坡卫生部正评估菸草(广告与销售控制)的法令下,电子烟相关违法行为的刑罚。

目前,根据新加坡菸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拥有、吸食或购买电子烟最高可处以2000新元(约4.7万元新台币)的罚款。

新加坡法令规定,进口、分销、销售或许诺销售电子烟及其组件也属于犯罪行为。初犯者可判罚款最多1万新元,或监禁最长6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判罚款最多2万新元,或监禁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所有违禁菸草物品也将被扣押并没收。

在电子烟的销售和供应方面,新加坡卫生部和卫生科学局正在与通讯及新闻部,以及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合作,以加强该国对在线电子烟销售和广告的检测和删除。拉哈尤也指出,卫科局也将与国家环境局和国家公园局携手,加强对在公共场所拥有并吸食电子烟的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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