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民党立委提案修法推动不在籍投票,包含境外通讯投票,行政院长陈建仁今天到彰化县视察地方建设时指出,不在籍投票需要好好审慎研议,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目前公民都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投票所投票,至于通讯投票的部分,必须深入来研议。
陈建仁表示,投票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受到宪法跟法律的保障。在保障每1位选民的投票权益之外,也要透过选务来让秘密投票得到确保,并且也要确保整个投票过程能够得到社会的信任,在这样的过程当中,才能够让选举的正确性跟公平性受到大家的尊重。
陈建仁指出,有关不在籍投票一事,确实需要来好好研议,因为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目前公民都是要在户籍所在地的投票所投票,至于在通讯投票部分,必须再深入研议。
他表示,一个很好的选举制度就是在确保公民权益之外,在所有的机制上也要让秘密投票及选务的安全性、选举公正性与正确性,都能够得到确保,得到社会的信任,这样才是很好的选举制度,所以希望能再继续加强研议更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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