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证券商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操作办法第76条规定,得为融资融券之有价证券,自发行公司停止过户前六个营业日起,停止融券卖出四日;已融券者,应于停止过户第六个营业日(含)前,还券了结;已出借者,证券商应请求提前还券,并于最后过户日(含)前取回。

柜买中心指出,由于股东常会旺季将近,上柜公司近期陆续进入股东会召开前之停止过户期间,请投资人留意前述规定审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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