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今公布新一期廉政专刊,监察院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罚锾处分案件确定名单,赫见苗栗县长锺东锦在担任苗栗县议会副议长期间,涉及财产申报不实,遭裁罚56万元。
监察院指出,锺东锦2018年11月1日申报的财产,未据实申报1笔存款、1笔股票和5笔事业投资,经
锺东锦所述申报不实的理由,不足採信,应认定为故意申报不实,监院去年10月31日作出处分,12月6日裁罚确定。
另外,本期廉政专刊也刊有副总统当选人萧美琴财产申报,申报土地有新北市永和区永平段1笔、建物7笔与土地登记地址相同,另有存款1641万余元、基金受益凭证425万元、保险5笔,其中保险部分其中一笔是投资型保险,其余是储蓄险。
萧美琴同样与赖清德有房贷,2010年起背房贷,截至去年11月仍有169万元房贷须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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