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东岸商场经营权争议,被外界指责为OT案转为ROT案,财政部2大澄清,首先东岸停车场仍是OT案;其次商场算是附属事业,改建由主办机关(基隆市)与民间机构依约定及程序办理。
财政部解释,OT案是民间机构营运政府投资兴建完成的建设,营运期间届满后营运权归还政府。ROT是民间投资建设,改建及修建政府现有的建设并为营运,营运期间届满后营运权归还政府。
财政部表示,东岸停车场明订该案为OT案,契约也明订另将1楼商场及顶楼广场委托经营,视为附属事业,2016年市府市府增建2楼到4楼商场,属于附属事业,非属促参法所定「政府现有建设」增建、改建、修建。
其次,东岸停车场的自始至终都是OT案。财政部强调既然该案没有OT转ROT适用之虞,且财政部推动促参司基于尊重主办机关权责,请该市府依投资契约约定本权责核处;并无疑义,无外界所称「由地方首长个案判断」,也无外界所称的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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