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办法为何提高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最低持股比例要求一事,金监总局以「答记者问」形式回应,办法把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主要考量有二:一、从近年监理实务来看,提升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有利于巩固股东责任,增强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意愿,更好发挥股东资源优势,促进股东积极发挥支持作用。二、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避免因股权相对分散而出现公司治理失败、失衡的问题。
至于办法的修订背景为何?金监总局表示,经过多年发展,消费金融公司产业的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徵都发生显着变化,现行办法已无法因应消费金融公司高品质发展和监管需求。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