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新闻台报导「三市长合体 天空出现凤凰展翅云朵」,NCC开罚新台币40万元,中天提行政诉讼。台北地院更一审判中天胜诉。NCC提上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驳回上诉,全案确定。NCC不服声请再审,法院认为并无NCC所指有「适用法规显有错误」的情事,其主张洵属无据,判决驳回。

中天新闻台于2019年2月18日播出「异象?!三市长合体 天空出现凤凰展翅云朵」与「民俗专家:大吉现天 侯卢韩齐聚天显凤凰云?!」2则新闻,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认定违反卫星广播电视法公序良俗与事实查证原则,开罚40万元。

中天提告抗罚,台北地院一审判决败诉,中天上诉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NCC曾针对这则新闻报导召开谘询会议,但NCC未说明不採多数委员意见的理由,只片段撷取另4名委员意见,就认定中天违法,废弃原判决,并发回更审。

北院更一审认为,NCC谘询会议多数委员不赞成裁罚,但NCC仍对中天裁罚40万元,这样的行政行为是违法,依法撤销处分,判决中天免罚40万,NCC不服提上诉。

北高行二度审理后认为,中天对网友所提供的相关照片及其所陈述的事情,并非全无查证,且依中天提出的证据资料,足以认定中天就该新闻所传播的事实,有相当理由确信为真实,难认中天的新闻制播有何违反事实查证原则之处,NCC认定事实及适用法令都有违误。

合议庭依据NCC会议纪录等资料,发现该谘询会议决议是建议「发函改进」,可见谘询会议并不认为该新闻有何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违法情事,NCC若不採谘询会议的建议,应说明不採纳的理由,并作成会议纪录,提供外界检视。

合议庭认定,NCC只是片断撷取谘询会议少数委员的部分意见,对于多数委员认为该新闻并未违法的意见却置之不论,裁罚处分有违误,判决驳回上诉,中天免罚确定。

案经NCC声请再审,主张原确定判决以NCC的会议纪录为审查之依据,过度介入行政机关内部作业,侵害行政权之核心领域,违反权力分立原则,显然违反司法院释字第613号解释理由,也属错误适用行政诉讼法所定撤销诉讼之诉讼标的为行政机关行政处分的规定,有适用法规显有错误的再审事由。

法院认为,NCC就「该新闻是否违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之判断系出于恣意,自难谓「过度介入行政机关内部作业,侵害行政权之核心领域,违反权力分立原则」,也难认违反司法院释字第613号解释及适用法规错误,NCC主张尚不足採。

法院表示,若原审认定现存证据已足证明「中天电视股份有限公司就该新闻所传播之上述事实有相当理由」,则原审纵未再依职权通知小编J或实际负责查证之人到庭作证,亦无不可,难认原审是「不依发回理由法律上判断作为判决基础」,原确定判决予以维持自无适用法规错误之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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