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从事看护的赵姓男子,因染上吸毒恶习,去年警方通知採验尿液,竟呈现吗啡阳性反应,赵男坦承不讳,台中地院审结,以施用第一级毒品罪累犯,判有期徒刑7月,检方不服上诉,全案进入台中高分院审理,赵男因故死亡,二审将原判决撤销,改谕知公诉不受理,并不经言词辩论。
台中地院判决指出,赵男在2023年1月25日,将海洛因毒品卷入香菸后点燃吸食,经辖区乌日分局通知调验,採集尿意送检,呈现吗啡阳性反应,检方侦结提起公诉;法官审理发现,赵男在2021年因施用毒品裁定强制勒戒,3年内再犯施用第一级毒品,爰依法加重其刑。
法官审酌赵男高职肄业,从事看护工作,育有未成年子女2人,须抚养子女及父母等生活状况,念其坦认犯行,犯后态度尚可;另徵诸施用毒品者均具有相当程度之生理成瘾性及心理依赖性,其犯罪心态与一般刑事犯罪之本质并不相同,应侧重适当之医学治疗及心理矫治为宜,判刑7月。
检方不服在今年1月29日提起上诉,二审法官审理,发现赵男已在今年1月12日死亡,因此将原判决撤销,改谕知公诉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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