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号北向362.5公里(国1转国10西向匝道)11日晚间9时55分发生28岁简姓女子驾车于匝道内变换车道,不慎擦撞66岁陈男自小客车,双方各自停于内外侧路肩,占用部分车道,未料陈男下车后疑遭2车连撞,不幸当场毙命。
国道警方表示,事故造成陈男送医急救后不治死亡,现场于晚间11时41分排除,全线恢復通车,全案除陈男酒测值尚待抽血检测外,各造驾驶人均无饮酒情形。
国道警方呼吁用路人,变换车道不当,为高速公路事故常见的肇事因素,除处罚新台币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伤或死亡,亦将吊扣或吊销驾照。变换车道时应先使用方向灯提醒邻车,确认后视镜死角,再开始变换车道,「国道行车不抢道,安全变换有礼貌」。
另发生事故后若无人受伤车辆尚能行驶,请做好警戒后并初步拍照,过程中随时注意来车动态,并尽速移置安全处所等候警方处理,以避免二次事故发生,造成严重伤亡。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