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13日)就「国情报告」进行党团协商,上周五院会朝野看似高度共识,没想到进入协商程序却陷入胶着,协商三个半小时,只有在「枝微末节」的部分有所聚焦,关键的何时报告和询答方式留待本周四继续协商。

儘管朝野口头上都乐见并愿意促成宪政史上首次总统到立法院「国情报告」的「美事」,但发言都围绕在对方过去的昨是今非,或「违宪不是你说了算」,都像小孩子斗嘴,一直隐忍不发的院长韩国瑜数度拉高分贝,但依旧是「各吹各的调」,因此韩国瑜才会先就技术性问题,抛出各党团按政党比例推派代表发言,蓝、绿、白为九、九、二,发言依序则反过来白、绿、蓝,每人五分钟。

白、蓝两党都认为时间过短,民眾党团总召黄国昌具体主张七分钟,韩国瑜裁示协衷为六分钟,会中无人反对,总算让协商有初步共识,不致于空转。但对于询答方式如何进行,以及国情报告、施政报告先后,朝野昨天花最多时间讨论的问题,三党可说毫无交集,周四再协商嗅不到一丝乐观气氛。

对于准总统赖清德至立法院国情报告的询答方式,国民党团最新态度是每数人发言询问后,总统就先统一回答一次;民眾党团则是建议以党团为单位,每个党团代表发言完毕后就先统一回答一次;民进党团立场则是发言结束后综合回答。

依照《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第3项规定,「立法院于每年集会时,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这是2000年第6次修宪时,将国民大会相关职权移转由立法院,将原订「国民大会集会时,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并检讨国是,提供建言」的规定做修改,但「检讨国是,提供建言」的文字已经删除。因为过去国代是总统选民,在民选之后,与国大或立法院权利义务关系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不论过去的陈水扁、马英九或蔡英文到现在的赖清德,歷任总统对于到立法院国情报告的形式,底线就是比照前李登辉在国大的综合回答,担心接受立委询答,恐混淆宪法分际,因此最后无法成局都是卡在询答方式。况且中华民国是五权宪法国家,行政和立法权力分立与监督制衡关系在宪法中有相当篇幅和明确的规定。

反观国情报告的法源依据,从《宪法》到《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不论主动谘请或被动受邀到立法院,或「就不明瞭处提问」的规定,都是用「得」,因此也就毫无强制力。简单来说行政院长到立法院备询是义务,但总统有权拒绝,现行规定「委员发言,经总统同意时,得综合再做补充报告。」即便蓝白联手通过提案,甚至「包裹」询答与时间,但攸关宪政惯例的建立,如果过不了赖清德「合宪」这一关,即便双方都有意愿,还是会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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