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1名陆军机械化步兵萧姓迫击炮上等兵,当兵2个月后休假返家,却因勤务繁忙、与他人相处不洽,而拒绝回营,并在IG发文表示「通缉犯的第一个小时」,萧男潜逃在外期间约2天,虽在家人陪同下返回部队,但仍因违反陆海空军刑法,意图长期脱免职役而离去职役,处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陆军迫击炮兵萧姓志愿役上等兵,于民国110年3月15日起至114年3月3日止,于112年5月18日18时休假而离营,本应于同年月21日19时收假返营,却因勤务繁忙、与他人相处不洽,休假返家后,拒绝返队,并在社群网站IG上发布「通缉犯的第一个小时」等文字,又于LINE个人檔案缮打「慢慢打我的赖19分钟后这支手机已经在曾文溪了」等文字,经家人劝说后才由妻子陪同返回部队。
法官审酌,被告于案发时为现役军人,无故不就职役即未归建原部队,影响部队士气、纪律及军方对于人员安全控管,所为实有不该,念在被告坦承犯行,潜逃约2天、主动返回营区、脱免职役所生危害程度非鉅。依违反陆海空军刑法意图长期脱免职役而离去职役,处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