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萱与担任房仲的男子阿国(均化名)是夫妻,婚后育有2子,不料,2023年6月小萱在家中发现法院文件,竟是阿国被女同事欢欢(化名)声请核发暂时保护令,这才知道2021年5月起,2人在家中或摩铁发生多达80、90次性行为,小萱愤而对欢欢提告求偿100万元。

法院审理,欢欢辩称,她知道阿国有配偶之人,双方有不正常的交往并发生性行为,但她是因为到房仲公司任职时,阿国当时是她的辅导员,工作1个月后,阿国藉机带她回家并强制性交,她因害怕失业及丈夫发现才会隐忍,与阿国交往并持续发生性行为。

欢欢还指控,2人交往后,遭受阿国控制及精神虐待,并偷拍性爱影像,且在分手后,她极力断绝往来,但阿国竟骚扰跟踪,还散布2人性爱影像,她因此身心受创,罹患严重忧郁症,导致现在没工作跟收入。

法官检视欢欢传给阿国的LINE内容,「我想要每天看到你,总想着今天没见到你好难过……但只要让我每天跟你有一些互动,见到你就够了,其他我不会再越界」…。

「有时我会想,如果嫂嫂(指小萱)主动些,或许我就没有机会了……也或许如果没有我的主动,一切都不会发生……但我真的放不下,而且越来越难以割舍……因为我是真心喜欢你的,对不起」。

法官认,欢欢传讯内容多是出于自述口吻,并对阿国深情倾诉,没有遭强制胁迫的情况,而且欢欢不是仅谈到对阿国情意,更论及是她「主动」与阿国交往,难认欢欢是遭强制性交,才选择隐忍与阿国交往。

法官审酌,欢欢不法侵害小萱基于配偶关系,所生身分法益之情节,导致小萱所受精神痛苦程度等。日前依法宣判,认小萱请求赔偿非财产上之损害,以4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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