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评论员李正皓指涉国民党总统候选人侯友宜跟建商合作开发土地,侯友宜控告李正皓意图使人不当选等罪。新北市议会议长蒋根煌也告李加重诽谤。台北地检署调查后,27日给予李正皓不起诉处分。
李正皓今年1月初在社群软体脸书指侯友宜家人在新北市新庄购地争议,并指出,与侯友宜家人合作开发此块土地的新庄建商背景极硬,直通国民党新庄王、新北市议会议长蒋根煌。
侯友宜、蒋根煌认为,李正皓言论损害他们名誉,控告李正皓涉嫌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意图使人不当选、刑法加重诽谤等罪。
检方指出,李正皓根据公开资料做出评论,提出个人见解看法,难认其主观上有恶意诋毁侯友宜、蒋根煌传播不实之事的犯意。北检认为,侯友宜当时为总统候选人、蒋根煌为新北市议会议长,李正皓既非出于凭空捏造而全然无据的恶意攻讦,加上总统副总统选举、议会议长的言行本属与公共利益有关之事,属于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因此给予李正皓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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