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增订1星期、5日流产假,由雇主给薪,因劳动部回应,担心妇女受到隐性就业歧视,建议审慎评估,流产女性劳工可请普通伤病假。立委批评,劳动部竟要女性跟大家一样请普通伤病假领半薪,打着反歧视名号提出歧视政策。劳动部27日回应,立委提案都要求雇主给薪,会评估雇主能否办到,如果要施行有薪流产假,财源要「公共化处理」。

国民党立委许宇甄等人提案修正《劳动基准法》,新增1星期、5日有薪流产假。劳动部回应,有薪流产假提议立意良善,其增加薪资费用整体有限,但对于个别小型、微型企业,有相当负担,为避免妇女受到隐性的就业歧视,影响其工作权益,建议审慎评估。

劳动部补充,目前《性别平等工作法》已明定妊娠未满3个月及妊娠未满2个月的流产女性劳工,可请1星期或5日产假,适用《劳动基准法》女性劳工,可改依劳工请假规则请普通伤病假,1年内未超过30日,工资折半发给,但雇主不得因劳工流产请普通伤病假,扣发全勤奖金。

民进党立委林淑芬则批评,只有女性有流产假需求,劳动部却要她们跟大家一样请普通伤病假领半薪,而且劳动部评估有薪流产假增加薪资有限,却打着「反歧视」名号反对有薪流产假。

她指出,政府不该只看见生产的美好,没看见女性流产,身心理都需要时间调适的需求,纽西兰2021年修法通过,流产女性及其伴侣可请3天有薪丧假,前任劳动部长许铭春曾允诺研议有薪流产假,劳动部现在的回应是在打脸许铭春。

何佩珊强调,没有打脸,劳动部会评估有薪流产假,重点是订了要有用,立委提案都要求雇主给薪,雇主能否办到需要评估,但她认为如果要做,财源要「公共化处理」。

此外,国民党立委万美玲、许宇甄、马文君、邱若华提案修正《劳动基准法》,欲将原本8周的产假延长为12周,劳动部表示,依据「工作场所就业平等概况调查」,最近1年申请产假受调者,认为产假期间8周已足够者将近44%,不足够者为56%,是否容留女性劳工自主选择延长产假权利,建议评估考量。

劳动部也表示,国内事业单位多数为中小型或微型企业,如果将产假日数再加延长,对于事业单位人力调度及运作有负担,是否间接影响雇用育龄女性意愿,亦应併作考量。

针对万美玲提案分娩第2胎以上女性劳工,工资1.2倍发给,年资未满6个月,工资以7成发给,加发2成工资,可向劳动部申请补助,劳动部回应,《劳动基准法》订立产假停止工作期间工资照给规定,是保障劳工在产假期间维持经济生活,要求雇主对于分娩2胎以上劳工加发工资,已溢脱工资本质,纵使定明雇主得向政府申请补助,是否妥适,建议慎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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