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变更竹南头份都市主要计画案」,获内政部都市计画委员会审议通过,将解编51案、约50公顷公共设施用地「还地于民」。县府2日指出,首波解编案择定头份市3案10.88公顷学校、公园等用地,将公办市地重画变更为住宅区,目标今年底完成用地取得,明年初开工。
苗栗县府盘点县内公共设施保留地,检讨出久未徵收的公园、学校用地解编,去年10月经过内政部都市计画委员会审议通过,县府评估土地所有权人意愿、地区发展潜力等因素,将解编51案,共约50公顷公共设施用地。
针对县府公告消息,县议员陈永贤、叶忠伦等人表达赞同,地方也都乐观其成。陈永贤提到,竹南头份都市计画早在1972年推动,但迟迟未有进展,等了50多年岁月,地方终于盼到「天上掉下来的礼物」,且县府公办市地重画也可以减少许多纠纷,首波变更住宅区有利于竹南、头份民眾的居住需求。
叶忠伦近日也在议会关心进度,县府地政处长赖伟君表示,解编首波头份市3案,已分别办理3场说明会,出席人数近7成、约200人,同意书调查中只有8人不同意,但并非市地重画,而是对分配比例或位置有意见,目前持续沟通中。
赖伟君表示,县府与地主们已有相当共识,今年底前可望完成地上物查估、发价补偿以完成用地取得,最快明年初进入公共工程施工,推动期间也持续评估依据办理其他区域的公办市地画作业,以维护地主权益。
首波3案公办市地重画区,分别范围二包含头份原「文中1」、「公2」、「公(儿)15」,在国道1号、显会路、头份国小、中华路之间约3.67公顷,重划住宅区2.23公顷、灌溉设施专用区0.16公顷,道路、广场、邻里公园兼儿童游乐场用地1.28公顷。
范围四包含头份原「公11」,中央路、中兴路、东桃路及工业区之间约3.12公顷,重画住宅区1.83公顷、灌溉设施专用区0.2公顷,公园0.82公顷、道路0.27公顷。
范围五包含头份原「文高2」,中央路、德义路、都新计画住宅区及信二街之间约4.09公顷,重画住宅区2.59公顷、道路0.3公顷,公园兼体育场用地1.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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