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成重申,肯定镱钛多年来在高端精密金属制造,以及医疗器械相关产业之卓越创新,对该公司维护股东权益所投注心力与公司治理亦抱持信心。惟针对镱钛董事会提议,将于113年度股东常会讨论之五项议案,基于以下四点理由,呼吁镱钛股东慎思明辨,切勿盲目支持。
一、镱钛于112年度已发行员工限制型股票1,500仟股,113年度董事会提案拟再加码发行999仟股,合併估计约稀释股权5%;其总费用化金额估计高达新台币3亿元以上。镱钛董事会又提案修订「112年限制员工权利新股发行办法」(以下简称发行办法),将发行条件之达成门槛由营业净利率15%大幅下修至10%;惟过去五年营业净利率介于11%至19%之间,平均15.8%,爰以此推论经营阶层保守看待公司未来营运及获利。若此,为何连续二年发行员工限制型股票?加码奖励员工之同时,大幅下修奖励门槛,恐损及股东利益,亦违背了发行办法第一条所述创造股东利益之目的。
二、有关镱钛董事会提议,拟办理现金增资或以私募方式发行普通股8,800仟股,估计将稀释约15%股权。惟观察镱钛现阶段营运情形,对照其帐上现金及约当现金新台币12.6亿元,可见并无迫切资金需求。加上镱钛113年第一季获利下降,且经营阶层预期获利衰退,却又在无资金需求之情形下拟办理私募而稀释股权,对股东权利之保护明显失衡。
三、有关镱钛董事会提议修订「公司章程」之股利政策,将现金发放比率由30%下调至10%,严重影响股东权利。
四、有关镱钛董事会提议修订该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作业程序」(以下简称取处程序)部份条文,大幅提高有价证券投资总额上限,由原订公司净值50%,调升至200%。根据镱钛113年度第一季财报试算,其投资总额上限将由原预估新台币13亿元提高至53亿元,已接近该公司市值。该公司为扩增中科厂产能刚投入逾新台币12亿元,效益尚未显现,建议全力开拓业务,提升产能利用率,改善获利,现阶段不宜再做鉅额投资。衡诸本次董事会提案由发行员工限制型股票、修订发行办法、办理私募,再到修订股利政策、修改取处程序,皆对股东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故吁请镱钛股东以表决权一起维护股东权利。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