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推动的产业创新条例第10-2条,被称为「台版晶片法案」,首批有4间半导体厂申请,并适用租税优惠,业界分析联发科有机会适用;联发科11日澄清,未受惠租税优惠,仍盼财政部参考其他国家的租税抵减趋势,更能发辉政策美意。

联发科指出,IC设计业者主要投资项目为研发人员的薪资费用,非大规模的设备资本支出,财政部若能参考世界各国(如韩国、美国、大陆)扩大租税抵减趋势,放宽个别研发及设备抵减上限,相信更能发挥政策美意,提供更多台湾的IC设计业者实质的助益。

联发科强调,公司长期投资台湾,培育及提升台湾产业研发人才与质量,过去10年在台湾下单採购金额超过新台币1.4兆元,最先进制程与技术的晶片都在台湾下单,扩大相关产业链税基,影响整体产业营利事业所得税超过新台币1000亿元,带动台湾产业链创造约2000亿以上之税收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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