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宣布撤销桃园市政府废止观音区3家固体再生燃料(SRF)发电厂设置许可的处分,让厂商「败部復活」,引起争议。环境部11日表示,如果地方政府评估同意设厂,在核发许可时,仍应要求新设厂需符合各项法规,更要做好社会沟通,维护环境正义,业者如不符相关环保法令,地方政府可依法处分。
环境部已在今年3月修正「固体再生燃料制造技术指引与品质规范」,主要加强SRF制造厂料源管制、加严SRF品质标准及建立产品分级制度、新设厂採3阶段实质审查等。
针对SRF发电厂衍生空气污染,环境部今天表示,未来将明定可将SRF作为燃料的设施,应为流体化床式锅炉、水泥旋窑或符合再生能源管办的发电设备,并要具备戴奥辛、粒状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等污染防制设施,并参照欧洲、日本标准,加严戴奥辛标准及提高定期检测频率,相关法规将在6月底前完成预告,管制SRF使用者空污排放情形,降低对空气品质的衝击。
环境部长彭启明今也透过脸书发文指出,有的SRF制造厂非常守规矩,也有非常随便、分检粗糙,几乎直接将垃圾打成小方块,场地都是苍蝇、恶臭,担忧如果是烧这个垃圾,是否会有空气污染及戴奥辛的问题。
彭启明表示,环境部将筹组「SRF营运体检辅导团」对 SRF制造厂及使用场进行全面体检及产业辅导,找出现有问题环节,提出因应对策,短期进行产业辅导,诊断问题并提出解方及体检报告书,中长期盘点SRF产营运动态及效益,提出SRF白皮书,并协助业者成立联盟,建构SRF转废为能良好的产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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