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晴空匯大楼火灾造成消防员殉职,内政部次长吴堂安今天率国土署及消防署启动联合督导稽查,抽查的新竹县3处社区,虽曾办理公安申报但发现缺失后并未改善,内政部提醒地方政府应持续追踪,并要求全面清查辖内16层以上或高度50公尺以上集合住宅,若有不合格者应限期改善或裁罚,以维护生命安全。

针对晴空匯大楼火灾意外,内政部长刘世芳日前除指示国土署与消防署提出建筑防灾策略外,今天特别指派次长吴堂安率国土署及消防署启动高楼层建筑物公安联合督导稽查,结合新竹县工务处、消防局抽查3处高层建筑物。

内政部表示,此次主要针对建筑物公共安全申报及消防设备检修申报执行情形进行稽查,强化民眾危机意识,不以处罚为目的,要求所有权人定期办理公安申报,并要求地方政府依相关规定办理,同时了解地方并发现问题,责由国土署及消防署研议解决方案。

内政部首先提示地方,应儘速盘点高层建筑物公共安全申报,如地方人力不足时可结合公会力量执行检查。今日抽查3处社区,皆曾办理公安申报发现缺失但未改善,特别提醒地方政府应持续追踪改善情形;另消防安全设备检修申报部分,此次稽查的大楼皆依规定检修申报及改善缺失,消防局并追踪复查完成。

内政部也已要求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全面清查辖内16层以上或高度50公尺以上集合住宅,针对高风险社区,例如未按时申报、楼层较高的集合住宅,组成建筑、消防联合稽查小组,依建筑法与消防法要求所有权人或管理权人负起定期申报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以及设置与维护消防安全设备、定期申报其检修结果的义务。

内政部强调,如有未依规定维护建筑物合法使用与其构造及设备安全或未办理申报者,应依建筑法及消防法等规定进行限期改善或裁罚,以维护居住环境及生命安全。

有关各界在新竹晴空匯社区火灾后,提出要将防火区划纳入住宅类的年度公共安全应检查项目之建议,国土署则表示,这部分必须要进行综合性考量,因建筑物内的隐蔽处除非採破坏性检查,否则不易察觉异状,实务上要如何执行查核却又不会造成扰民,需要召集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就制度上可以如何设计及操作来进行研商。

若是因为增设充电桩可能会对墙体破坏或配电系统的更动,国土署表示,接下来也会与地方政府的建管单位与台湾电力公司就如何确实验收等议题进行讨论。

国土署强调,后续地方政府应有计画地来调整例行检查与执行方式,确实达到公共安全检查之实施目的,有效维护居住环境安全,强调中央与地方要齐心合作,才能让民眾安心。

此外,高层建筑物除了硬体符合规定外,地震、火灾等事故的自主初期应变是自保重要环节之一,内政部也呼吁,应鼓励高层建筑物之住户、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参加防灾士、防火管理相关课程,提升灾害初期辨识危害及应变的能力;同时也请国土署与消防署研议于物业管理讲习课程中增加防灾应变训练,强化社区管理应变能力,以保护自己及家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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