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总统劳工政见之一为「强化非典型劳工保障」,劳动部日前修正「政府机关(构)运用劳务承揽参考原则」保障公部门劳务承揽劳工,近日再与经济部合作,未来上市(柜)公司若要对外投资时应承诺先行瞭解派遣及劳务承揽(驻点)厂商法遵情形、履约期间对派遣或驻点劳工调查、稽核,并揭露在公司年报及永续报告书,未来也评估将所有上市(柜)公司的永续报告书全面揭露。
据主计总处统计,2023年我国非典型工作者达80万6000人,其中「临时性或人力派遣工作者」约59万1000人。
劳动部劳动关系司司长王厚伟表示,先前曾透过法令宣导、专案劳动检查及订定行政指导等方式维护,近日修正原则要求公部门应定期稽核勞务承揽厂商法遵情形,以确保非典型劳工劳动权益,近日也与经济部合作,审查国内上市(柜)公司对外投资案件时要求公司应先瞭解派遣及劳务承揽厂商法遵情形,并做为评估採购与否,以避免遭拖累影响自身声誉,也要在履约期间针对派遣员工的劳动条件合法与否调查、稽核,更要在公司年报及永续报告书中揭露。
王厚伟提及,如鸿海公司就曾承诺,重视非典型劳工权益保障,包括选商前会事先做好尽职调查、聘雇后也会瞭解派遣劳工状况,并且定期稽查厂商,若不符合相关规定会要求改善,不改善最严重甚至可以解约。
据统计,经济部投审司审查对外投资案件平均每年约有170件询问劳动部意见,劳动部呼吁,上市柜公司应作为国内企业模范生,加强调查、稽核劳务供应商法遵能力,避免与违反劳动法令厂商合作,造成非典型劳动者劳动权益受损,劳动部将持续检视,滚动式调整国内公司对外投资案件劳工事项查核项目,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持续推动企业劳动法遵的落实,以提升国人劳动权益。
王厚伟指出,目前初步锁定上市(柜)且对外投资的公司,未来也研议与金管会讨论并纳入所有上市(柜)公司的永续报告书中供外界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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