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期局副局长黄厚铭指出,部分投资人为了方便或与营业员有私人情谊,而将证券交易帐户存折、印鑑及帐号密码等交易凭证与资讯交付营业员,或将投资资金以现金提供营业员或匯款至营业员帐户,透过营业员帐户进行有价证券交易。

黄厚铭说明,如此易产生不当盈利保证或隐瞒亏损事实,不仅造成投资人与营业员间纠纷,且已违反证交法相关规定。近3年金检时已发现4个案例涉及营业员替客户代管证券交易帐户存折,且帮客户下单。

金管会表示,2022年3月11日有营业员因帮客户代保管存折,对此裁罚公司48万元、营业员停业2个月。2023年2月12日则有营业员帮客户代保管存折,且将客户笔电拿到营业场所协助下单,对此裁罚公司48万元、营业员停业半年。

而今年亦连续发生2起违规,为3月27日有营业员代保管客户存折和密码、且帮客户下单,对此裁罚公司30万元、营业员停业2个月。4月26日再度发现有营业员代管客户存折及已签章的空白委托书,对此裁罚公司54万元、营业员停业2个月。

黄厚铭表示,金管会除对此特别针对查核,若发现违规将依违反证交法处以30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罚锾,营业员最重可处以解职处分,呼吁投资人应瞭解券商营业员不可保管投资人证券交易帐户存折及印鑑,且勿将投资资金交付营业员代为交易,以维护自身权益。

#营业员 #存折 #帐户 #对此 #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