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绿电发展环境,2017年1月26日「电业法」修正通过,我国正式迈入绿电自由化,开放再生能源发电与售电业者可以销售电力,透过台电电网转卖给用户,提供多元购电管道,满足再生能源使用需求。根据经济部能源署资料显示,目前国内再生能源售电公司已高达65家,年度交易量约17亿度,无论是年度交易量或採购再生能源用户数量,近三年「年年倍增」,显见绿电自由化推进已发挥协助再生能源发展及企业取得绿电的整体成效。
再生能源业者认为,经济部一旦同时作为市场监管机关与市场参与者,如此不对等的竞争优势,如何维护民营绿电售电业者享有公平的竞争环境,又如何确保国内「绿电市场自由化」?政策应该要更清楚、说明白。若新政府一上路就大开绿电自由化的倒车,不如政府直接订定台湾绿电卖价、买价,让台湾绿电自由化重回封闭的独裁市场机制。
中华民国再生能源商业同业公会表示,公会作为产、官、学、研之重要平台,建议政府相关电业政策,应充份讨论,取得共识后再予以提出,例如,泛官股售电平台若为补强离岸风电的信用评等协助交易,是否限制此售电平台只提供风电交易,不涉入目前交易主流的光电部分,避免伤害到国内好不容易逐渐才建立起来的「绿电自由交易市场」,以免造成市场开始观望,不利于市场的稳定与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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