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房屋建造完成日之认定若无法提供明确之相关证明,只能以税捐稽徵机关调查日为准,被视为新设籍未满1年,则可能因房屋评定现值低于土地公告现值的10分之1,导致无法适用自用住宅优惠税率课徵土地增值税。

因此,地方税务局表示,老旧房屋有无设立房屋税籍,对于将来其坐落之土地买卖时可否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徵土地增值税有很大的影响,未办理所有权登记的老旧房屋所有人,如尚未设立房屋税籍,可主动向税捐稽徵机关申请,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房屋税籍 #老旧房屋 #税捐稽徵机关 #适用 #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