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庄区一名46岁张姓男子,昨(19)日下午1时一丝不挂,竟跑到位于后港一路的汽车旅馆前「裸体示眾」,吓坏一旁的目击民眾。警方获报到场,张男却不断向员警强调「脑内有声音,要我脱光上街游荡」,而张男后续也已被协助送往医院救治,讯后全案将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侦办。
新庄警分局表示,昨天下午接获中港一处的汽车旅馆业者报案,指称有一名男子不明原因全身赤裸在店面门口徘徊多时,经多次劝离无效,最后只能报案求助。
警方赶抵后,张男则称「我的脑袋里有声音,要我脱光上街游荡」,而其张母获报前来派出所将儿子接回,当场解释儿子罹患思觉失调,并为造成民眾困扰,不断向警方道歉。
警方讯后将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3条2项规定,于公共场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场所,任意裸体或为放荡之姿势,而有妨害善良风俗,不听劝阻者,裁处6000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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