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AQUARIUS1(水瓶星1号)」游艇涉嫌走私8百多公斤3级毒品恺他命案,最高法院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等罪,判处沈炜宸等4人,7年至12年6月不等徒刑定谳。
判决指出,沈炜宸先前涉犯毒品、枪炮等罪判刑定谳,因逃避执行被发布通缉,并在2022年5、6月间,自屏东县搭乘船只出海后,再改搭乘陆籍人士所驾驶「AQUARIUS1(水瓶星1号)」游艇,约2、3日驶至东引岛外海。
陆籍船长陆齐勇、船员郭亦原、周思快等人,经绰号「陈哥」招募,约定以每月薪资人民币3万元出海工作,并由「陈哥」驾船载送至东引岛外海登上该游艇,陆等3人分别担任船长、轮机长、厨师等工作。
同年11月18日晚上20点,沈炜宸等4人将游艇驶往泰国湾附近海域,自某船舶接运38袋共842.2公斤第3级毒品恺他命后,返台途中却于同月25日17点多,在高雄茄萣西方20海浬附近被警方查获。
高雄地院依违反毒品危害防治条例罪,判处陆有期徒刑12年6月、沈徒刑8年8月、郭徒刑12年3月、周徒刑12年,陆等人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改判沈徒刑8年2月、周徒刑11年6月、郭徒刑7年、陆刑度不变。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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