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臺北市政府与市议会争议大巨蛋是否可以举办大型演唱会活动,内政部今晚再次重申立场从未改变,臺北市政府应依据106年的函示,由北市府依权责自行决定。

内政部表示,对于地方政府场馆举办大型活动,本来就应由地方政府本于权责,要求主办单位拟定大型群聚活动计画,并依活动特性与群眾参与状况,进行详细审查、妥善规划。

因此,内政部强调,对于大巨蛋举办大型演唱会活动立场,就是依据106年函释从未改变,请臺北市政府依权责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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