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指控大陆新华社驻台记者「盯梢」、涉及介入台湾某电视台政论节目,引发热议。对此,陆委会今宣布,与主管机关文化部、通传会(NCC)已完成相关行政调查,指本案报导媒体「不便透露消息来源」,被指涉之陆媒驻点记者与电视台均否认报导指涉内容,邀请单位也表示无从获悉报导依据。
大陆委员会9日发布新闻稿表示,本案陆媒记者系依据《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申请来台驻点,目前採专案方式办理,由文化部及陆委会进行个案评估、专案许可,经内政部移民署联审会讨论后,核发入出境证。
陆委会续指,驻点记者在台应遵守《大陆地区新闻人员进入台湾地区採访注意事项》等相关规定,如有「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之活动」或「採访期间变换所属媒体或丧失新闻人员身分」,文化部得废止其记者证,移民署得废止其入出境许可证。
陆委会指出,为具体了解本案详细情形,文化部发函要求协助申请新华社记者来台之邀请单位提出说明,会同陆委会约晤新华社目前在台驻点记者,并分别洽询本案报导媒体及被指涉电视台。
通传会另发函「中华民国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商业同业公会」及「中华民国电视学会公协会」,请其洽会员注意并了解所属政论节目有无相关情形。
陆委会表示,「综上查察,本案报导媒体表示,所报新闻皆有所本,且经合理查证,基于新闻伦理,不便透露消息来源;被指涉之陆媒驻点记者与电视臺则均否认媒体报导指涉内容,邀请单位亦表示无从获悉报导依据」。
陆委会指出,针对行政调查部分,相关主管机关已依权责要求涉案单位及人员说明,查察事项已完成告一段落。鉴于行政调查之局限性,本案所搜集案内相关资讯,将提供检调进行续处,并尊重司法机关的司法调查。
陆委会强调,文化部及陆委会将强化陆媒驻点记者来台管理机制,持续依规定採专案方式以及移民署联审会机制办理,检视是否依许可事由在台採报,进行个案评估、专案许可;并加强要求驻点记者须确实遵守政府法令规范,不得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之活动,倘涉有违法情事,将依法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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