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少子化的趋势,许多私校面临退场、迎来倒闭潮,财政部今日公布解释令,松绑私校在清算时间免课房屋税和地价税,为房地主管机关发文之日起算3年内仍是学校使用;如果学校法人未能在3年内清算完结,可以申请展延1次为期3年,意即最长可达6年。

财政部表示,学校用途是免房屋税与地价税,如果面临退场、清算时,原本规定,次年起就要开始復徵地价税、房屋税;若是非自用的房地,地价税可能从千分之10、房屋税3%起跳,对于将倒闭的法人来说并不是一笔轻松的负担。

部分学校法人因为停止招生或者停办,经主管机关核定或命令解散,是否可以继续免课房地税起疑义,因此洽教育部意见。

教育部的看法是,学校法人虽然经主管机关核定或命令解散,但还是在清算办理事宜,法人地位并未消灭,清算期间还要办理公文文书收发、处理债务、各项诉讼、校产各项规划,包含老师、行政人员处理,部分校舍也工留守的人员使用,以及仍要维持校园内的安全,因此仍算是供学校使用,因此财政部松绑并发布解释令。

根据教育部所提供的清单,有14间学校退场,其中1间已经是法人人格消灭;另外12间核定解散,仍可适用新的解释令;另外1间则是预计要核定解散,也可适用新解释令。而这14间学校从小学、高中职到大专院校等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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