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外交国防委员会今针对《陆海空军惩戒法》(下称军惩法)、《军人权益事件处理法》(下称军权法)进行党团协商,经国防部协调后,研议剥夺军人退除给与须由惩戒法院判决,各党立委均无异议,两案顺利送出委员会,后续将交付院会三读。
军惩法、军权法于5月初初审通过,最后通过政院版,保留悔过惩罚,并不计入役期、年资。不过,就剥夺或减少退除给与的惩罚,朝野未达共识,因此保留条文,交付协商。国民党立委马文君当时指出,若军人违失大到需要被剥夺或减少退除给与时,就依「陆海空军刑法」等相关法律办理即可。
上述两法修正草案,于今日交付党团协商,外交国防委员会召委王定宇说,不管是军惩法或军权法,两个法都有高度共识,有争议的条文也经军方协调后修改,能确保军中管理、管教都依法有据,摆脱过去权威式管理,也感谢三党党团有高度共识。
针对先前意见有歧异的部分,国防部法律事务司司长沈世伟中将今说,剥夺或减少退除给与,经过研商并向各委员报告,未来将由惩戒法院处理。另外,重大惩罚的财产惩罚部分,由20万元以上改为2个月本俸。
在军权法方面,则在政院版本上增加民进党立委罗美玲等提案要求復审须对不谙国语者,增加通译传译以保障復审人权利。最后,上述两案皆获朝野共识,顺利送出委员会;王定宇表示,将会尽速交付院会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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