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0连霸议员陈政忠,被控涉及操纵宏福建设股票等案,案件缠讼23年,歷经四次更审,最高法院17日将陈政忠依从事影响集中交易市场有价证券交易价格之操纵行为之规定判刑4年,发行人之负责人募集有价证券之公开说明书,其应记载之主要内容,有虚偽之情事判刑2年,全案定谳,已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

陈政忠至今连任10届的北市议员,他的女儿陈怡洁是前亲民党不分区立委;2001年间, 台北地检署指控他身为宏福机构关系企业创办人及股东,陆续掏空宏福建设资产、操纵宏福建设股票,不法所得达60多亿元。

台北地院将陈政忠重判20年,是当时有期徒刑的满贯刑度,陈因此遭国民党开除党籍,但他以无党籍继续参选,并提起上诉为自己平反;高院改判9年徒刑,更一审及更二审并改依操纵股票罪将他判刑5年。

高院更三审出现戏剧性转变,合议庭认定无法证明陈政忠是宏福建设负责人,就算宏福建设涉有价证券诈欺行为及虚偽记载等情事,也难认为是陈政忠指示、参与或主导,将陈政忠改判无罪,但遭最高法院撤销,更四审改判4年及2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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