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富财富管理顾问公司涉嫌长期违法在台湾销售澳丰金融集团旗下基金,以8至15%报酬率吸引投资人,吸金逾130亿元,造成上市柜公司及投资人800多人受害,台北地检署今依《组织犯罪防制条例》、《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银行法》起诉兆富负责人曾奎铭及干部、员工共152人,另名负责人刘锦华因未到案遭通缉。检调共查扣现金、不动产共约台币13亿元的不法所得,一併声请法院宣告没收。
澳丰金融集团(Ayers Alliance Financial Group)登记于地中海岛国赛普勒斯,旗下基金以匯率套利型商品为主,通称澳丰基金,声称每年报酬率平均可达8%,但未获主管机关核准在台销售,澳丰基金透过兆富公司等通路推销招揽,不少上市柜公司及投资人受害。
金管会认为,澳丰基金未经主管机关核准,不得在台销售及私募,澳丰及上游的兆富公司,也并非境外基金总代理,金管会于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23年曾7度将相关案件移送调查局。北检检察官王贞元2019年就侦办销售澳丰基金的主要通路兆富负责人曾奎铭,曾男2020年一审被判刑2年3月。检方认判刑过轻,提起上诉。
但曾事后又重操旧业,继续非法贩售澳丰AA基金,北检检察官林希鸿二度指挥调查局约谈兆富负责人曾奎铭到案。
起诉指出,曾奎铭2000年成立兆富公司,未经金管会许可,在台非法销售澳丰金融集团旗下澳丰AA、CCIB、CCCL、CCAM、IWML等公司债券及基金,并保证投资报酬高达8%至15%间,商品没有或极低损失风险,且商品多为到期返还本息并附加约定报酬,吸引投资人购买。
兆富大批业务员指示投资人,以外匯结购美元、欧元、日圆或澳币,匯款至指定银行,购买这些非法境外金融商品。投资人因去年112年2月起,陆续发觉无法赎回投资本金及利息,投资血本无归,向检调报案。总计被害人高达804人,被害金额包括美金4亿4314万4299元、港币92万3100元、日圆7亿6726万8244元、澳币196万5497元、欧元539万3510元及台币约1亿3200万元,合计共130多亿元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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