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照顾特教学生,教育部近日公布要点,学校聘请特教学生助理员,採月薪制者每月最低领3万1725元;採时薪制者,不得低于基本工资时薪(现为183元),达到一定服务时数者,最高可再加2成。这项新政策从8月1日起实施。

台北市某高中之前发生特教生殴伤代课老师事件,引发社会关注。教育部宣布,113到116学年这4年将增聘1600位特教助理员协助重度身障生学习,而叙薪方式也从原本只有时薪制,增加月薪制。

教育部近日公布「补助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进用特教学生助理人员作业要点」,採月薪制的特教学生助理员薪水分10级,最低的第1级是3万1725元,经考核连续2年获甲等,或3年内有2年获甲等1年获乙等者,得晋薪1级,最高第10级是3万7800元。月薪制特教学生助理员的年终工作奖金,比照军公教人员的标准支给。

月薪制特教助理员主要是照顾重度以上身心障碍学生,教育部或各地方政府于每年7月31日前完成统一公开甄选及人员进用,于各学年开学前统筹指派至学校、幼儿园优先服务需要全时服务之学生、幼儿,并以持续服务同一对象为原则。

至于时薪制学生助理员,由学校或幼儿园公开甄选进用,叙薪不得低于依劳动部规定之基本工资时薪,但具身心障碍者服务人员资格训练及管理办法所定资格之人员,其时薪得以基本工资时薪的1.2倍支给。

教育部指出,採时薪制的特教学生助理员,若服务服务达一定时数(简称久任者),可以基本时薪再加成,经考核获甲等且完成每学年在职训练9小时以上者,服务达800、1600、2400、3200小时者,支给分别加成5%、10%、15%、20%。

教育部表示,学校、幼儿园应依劳动基准法相关规定,核予特教学生助理员特别休假;月薪制特教学生助理员于寒暑假期间,应配合参加各该主管机关或学校、幼儿园规画的教育训练及寒暑假课后照顾班服务,其他时间应返回主管机关或进用单位指定之上班地点,协助办理特殊教育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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