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长高虹安因担任立委期间涉诈助理费,台北地方法院26日依《贪污治罪条例》宣判,高虹安有期徒刑7年4月、褫夺公权4年,可上诉;法院也说明高虹安实际犯罪所得为11万6514元。前立委郭正亮表示,高虹安为何会判这么重,因为她诉讼策略出了问题。
郭正亮今26日在中天《卢秀芳辣晚报》节目中表示,高虹安涉案金额很小,检察官认为是46万,法官则认为只有11万多。那为什么罪会判那么重?因为有两个罪︰偽造文书、贪污治罪,贪污治罪起跳就是7年,贪污5000元也是7年。
郭正亮接着表示,很多市议员不是诈领助理费,有的是缓刑、有的是轻判,有的只有判偽造文书罪,贪污治罪都没有成立。因此他认为,高虹安的诉讼策略出了问题,因为民眾党主席柯文哲有讲到一个重点,他说,高虹安应该道歉,然后讲她真的没有贪污的意图。
郭正亮点出,因为高虹安两个罪都否认,不只否认贪污,也说那个不是偽造文书,这就激怒了法官。市议员被重判的都是当场说自己没有罪,绝非贪污、绝非偽造文书,结果都被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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