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长高虹安涉嫌诈领立委助理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判高虹安7年4月徒刑,褫夺公权4年。高虹安依照《地方制度法》第78条第1项第1款规定须停职,引发政坛震动。4名被起诉的助理中,「公卫文」王郁文不认罪,被判2年徒刑、缓刑5年。王郁文在判决后写下千字长文,直呼「人比鬼更可怕吧」。名嘴歷史哥李易修挖出她1月的长文,提到检察官曾当她的面直承「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诉高虹安!」
王郁文1月曾发文提到,「『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诉高虹安,一定要起诉你们这些助理。』这样的话,不是从政论名嘴、侧翼网红的嘴里吐出的。是代表中华民国台湾的司法-台北地检署侦办检察官亲口说出的。」
王郁文指出当时状况:我的辩护律师后来为我厘清症结点,但检察官反而更加大声的反驳,甚至激动说出「我们不要录影了我们不要录影了!」我的律师连忙说没关系不用,请继续录影,之后我们继续针对案件本身讨论,但检察官依旧非常坚持并表示起诉书都已经写好了,其他人都认了只剩下看我要不要认而已。我的律师有点半无奈也半赌气的表示,既然起诉书都已经写好了,所以决定起诉是上级的意思吗?
没想到检察官居然理直气壮地回答:「对,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诉高虹安,一定要起诉你们这些助理。」
「这句话我真的这辈子都不会忘!」王郁文质疑,「我当下真的觉得好荒谬,我今天是杀人放火、出卖国家、贩卖军火还是涉入军舰弊案或是倾覆政权了吗?原来不用管事情真相,不用管我明明就是真助理、有加班的助理,就为了高虹安要把我们这些无辜的助理都牵进去,那我多说什么都无益,我要不要证明什么也不重要了,一切都不重要,因为上面已经指示了。」
歷史哥转发此文痛批:真的是荒唐到极致!一个人贪污就该抓该关,但这么粗暴的方式,毫不掩饰的滥用权力令人髮指!从歷史来看,肃贪打黑常常是消灭政敌最好的方式!网友怒喊「司法在DPP执政下臭不可闻」、「选输就只能任人宰割了,现在还有人相信民主吗?越来越专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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