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职权修法释宪案,宪法法庭订8月6日言词辩论,台湾民意基金会董事长游盈隆表示,在野势力矫枉过正,但并非全然师出无名;执政的民进党则是反应过度,不惜「以今日之我向昨日之我挑战」,昨非今是,就是不让在野党越雷池一步;刻意不理「权力相互制衡」的理念,这怎么讲都讲不过去。

游盈隆强调,扰攘多时的「立院职权新法争议」已进入释宪的最后阶段,社会大眾对释宪结果是违宪或合宪?看来并没那么在意。但对广大政界与知识界而言,宪法法庭大法官最终的审议表现仍然动见观瞻,释宪结果也必将对现实政治产生强烈的衝击和影响,有关当局千万轻忽不得。

游盈隆今在脸书指出,台湾现行宪政体制较接近法国第五共和的「半总统制」或「双首长制」,核心宪政理念是「权力分立与制衡」,而非「权力融合」,自然也就没有所谓「国会优位」的问题。

他说,过去两个多月的「国会改革法案」现在已进入司法院释宪阶段。他曾直言无隐地指出,这项重大宪政争议的本质是党争多于理念之争,讲白一点就是高举国会改革的大旗行政党恶斗之实。然而,在野势力矫枉过正,但并非全然师出无名;执政的民进党则是反应过度,不惜「以今日之我向昨日之我挑战」。他绝非廉价的折衷主义,而是有所本。

他举例,立法院于每年集会时,得听取总统国情报告,这是宪法增修条文的明文规定,本无争议;但要求总统现场即问即答,就背离现行宪政体制的基本理念,当然不宜。

他指出,关于立院人事同意权行使,新法主张「以记名投票表决,审查期间不得少于一个月,且应举行公听会,被提名人若违反规定得处以罚锾等等」,强化国会人事同意权,并无明显不合理之处,应可接受才对。

提到民进党反应过度,寸步不让,全面否定在野势力的修法主张,他认为,最为人诟病的就是,有意无意中「只要权力分立,不要相互制衡」。的确,那犯了两大禁忌,一个是违反「权力分立与制衡」的基本原理,权力分立与制衡本是一体的,不能弱化制衡,或不要制衡。

他说,另一个是忘了「制衡是民进党的核心价值」,从党外到执政,民进党一路高举「民主要制衡」的大旗,赢得多少人民的掌声与支持;如今第三次执政,却开始淡忘,或刻意不理「权力相互制衡」的理念,这怎么讲都讲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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