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指出,依据《NCC组织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包括通讯传播监理政策、制度之订定及审议,重要计画及方案之审议、考核,网际网路传播政策、制度之订定及审议,相关法令之订定、拟订、修正及废止之审议,通讯传播业务之公告案及许可案等,皆需由委员会议通过。八月一日后仅靠延任之代理主委召开委员会议和内部分层负责,缺乏传播专业背景之委员,专业性、正当性与代表性均严重不足,将导致NCC实质运作的极大缺陷。
另外,NCC作为国家通讯传播的主管机关,其独立性、专业性与功能性至关重要。不论是对网路、通讯、传播等重大政策之决策、通讯传播业务之审议,或是对民眾反映的陈情处理,都需要一个正常运作、反映专业分工与多元代表性的委员会,来保障其有效性。
NCC组织法要求委员具传播、电信、法律、财经等专业,显示NCC在重大决策上需要完整委员会之支持,亦即需兼具各种专业组成之七名委员,以落实其多元合议与民主审议之精神。该声明亦呼吁,儘速推动新委员人事案之同意权审查,行政院跟立法院回归职权行使,行政院提名适格人选以回应社会对NCC委员中立、专业、与公正性之要求,并以高标准屏除政商介入及政治控制。而立法院也应秉持公正与专业性审议每一位被提名人,不应消极且无止尽杯葛。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