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滕家龙2021年在新北市永和区福和路某酒吧喝酒后,与隔壁桌曾姓男子起争执,他持刀刺死曾男,新北地方法院依杀人罪将他判刑15年,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考量他行为时因酒精等辨识能力减低,减刑后,改判处12年徒刑,他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以陪人以打游戏为业的滕家龙,2021年12月6日凌晨在新北市永和区福和路之酒吧与友人饮酒后,与见隔壁桌曾姓客人互殴,他持随身携带之折迭刀,朝向曾之腹部及胸口挥砍、刺击,致曾受有左侧锁骨下动脉锐器伤出血,经紧急送医急救后,因大量出血及血胸而死亡。
高院更一审考量滕男因陷于「酒精与恺他命中毒」状态,致其行为时辨识能力及控制能力有显着减低情形,依刑法第19条第2项规定减轻其刑,判刑12年,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