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计画法》将于明年4月30日上路,其中划设山坡地农地的国土功能分区,遭质疑有大量解放山坡地空白地之虞。国土管理署今天澄清,各地方政府划设山坡地的国土功能分区,都是依照土地使用现况及各级国土计画指导,后续也由农业主管机关进行管理,并无大量解放山坡地空白地情形。
审计部日前报告提及,依《国土计画法》划设山坡地农地之国土功能分区,恐不利国土保安及水土保持。国土署强调,内政部于107年4月30日公告实施之全国国土计画已明文规定,属具有糧食生产功能且位于山坡地之农业生产土地,以及可供经济营林、生产森林主副产物及其设施之林产业用地,于符合该计画所订条件下,得划设为农业发展地区第3类。
国土署指出,该分类之定位即属供山坡地农、林产业使用之区域,地方政府亦依照前开计画指导进行划设,划设过程亦会同农业主管机关及相关机关检视划设合理性,并作适当调整。
此外,国土计画法之所以规定应划设农业发展地区各分类,即因应粮食安全、确保农业生产环境需要,再由农业主管机关依权责因应农、林、渔、牧产业永续需要,衔接权管法令据以管理。
因此,国土署表示,未来国土计画正式上路后,针对农业发展地区第3类土地涉及农、林产业之资源分配、水土保持管理等事项,系由农业部其所属单位依权责,纳入农业、林业、水土保持等权管法令妥予规范。
目前各地方政府刻陆续提报国土功能分区图草案至内政部审议,国土署强调,内政部亦将会同农业部依划设条件及农、林资源条件,确实检核及审议绘制成果,透过各部会横向合作,以符合国土计画为因应气候变迁、确保国土安全之核心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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