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陈琬惠去年2月踢爆陈宗彦任职台南市政府新闻及国际关系处长时,涉嫌「常态性接受性招待」,台南地检署去年2月分案重启侦查,针对同一案2015年以查无具体不法事证签结,今天却提起公诉,检方指出,歷时1年半重新整理当年卷证并分析通讯监察译文及讯问陈宗彦等人,陈确有接受性招待,侦结起诉。
检方指出,连、王姓酒店业者于2012至2013年间因妨害风化案件,经时任圆股检察官于2014年4月14日提起公诉,连男经法院判决处应执行1年10月,缓刑2年,应向公库支付100万元确定,另王男应执行1年2月,缓刑2年,应向公库支付66万元确定 ,并于提起公诉当日就连、王疑涉行贿陈宗彦部分,2014年4月23日另签分案件续办。
圆股检察官后来因年度职务异动,由时任义股检察官于2014年9月3日接手,认定连、王申请视听歌唱场所变更使用工程案,于图说送审时,无任何业经核准规约规范,所以业主送件变更时,当无需检附区分所有权人决议资料送审,台南市府依此核准,难认有违法情事,也无积极事证足认有行收贿或图利不法,2015年8月31日以查无不法情事为由,签准报结。
检方指出,时任义股检察官于侦办期间,虽研判陈宗彦长期有接受酒店业者性招待情形,为厘清其性招待往来对价细节,2013年1月16日,向法院声请对陈宗彦所持行动电话实施通讯监察获准,并自同年1月20日开始通讯监察,惟同年5月13日,因分析歷次监察内容发现,尚乏积极证据证明陈宗彦有行、收贿不法犯行,而向法院陈报不继续对陈宗彦声请通讯监察,并于 同年5月16日停止监察。
检方强调,因当调查侦办重点在于酒店业者是否有行贿警察以规避临检不法,因此,监译人员对于陈宗彦商请酒店业者安排性服务部分通讯内容,或认与警方包庇酒店业者不法无关,未作成译文 。
检方也强调,去年2月分案重启侦查,承办检察官将前案通讯监察1年多监听光碟,以及有关陈宗彦通讯监察4个月监听光碟,均重新现译并反覆推敲,且比对调卷所取得相关资料,歷时1年半分析通讯监察译文、相关卷证及讯问相关陈宗彦等人后,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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