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NCC第三度裁罚300万元,台湾大表达无奈。台湾大已于周一(8/12)依调解庭要求,提出共四种公眾利益回馈方案作为调解选项,期盼NCC尽速择一和业者达成调解,一起保护原台湾之星280万用户之最大权益。
台湾大表示,自去年3月17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NCC违法附款,诉讼至今经双方同意已进入司法调解程序。在8月6日第一次调解庭上,NCC要求台湾大提出符合公眾利益及消费者权益之回馈调解方案,换取延后缴回谱频期限至9月底,以利完成基地台整併,并在过程中确保原台湾之星280万用户之上网权益。台湾大立即正面积极回应,庭后立刻赴NCC与官员讨论细节。然而,NCC代表提出之回馈金和解方案,随即在隔日8月7日遭NCC委员会推翻。
台湾大表示,回馈金方案遭推翻后,台湾大仍积极寻求调解,依调解庭上,NCC要求业者提出之公眾利益补偿和保障消费者权益之两大方向,于周一(8/12)再提出四种公眾利益回馈方案,作为与NCC调解之选项,期盼NCC尽速从四方案中择一做成决议,和业者达成调解协议,一起保护原台湾之星280万用户之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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