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冰棒被冒名。台糖今日声明,桃园龟山有摊商标榜「台糖好大冰棒每枝1元」,误导消费者购买,但此与台糖无关。自家糖厂冰品仅由自有通路及营业据点贩售,并无委托或合作销售,亦无授权「台糖好大冰棒」作为名称标示。吁请消费者购买时认清产品包装,也感谢桃园市政府查办此案,打击投机不法。
台糖近日接获桃园市政府通知,有消费者陈情桃园市龟山区中和南路市场某摊商招牌标榜「台糖好大冰棒每枝1元」,但购买结帐时却变成1支10元,打着「台糖」名称吸引购买。
台糖表示,该摊商招牌虽标示「台糖」,但实则与公司无关,且该广告具误导性,使消费者容易误以为冰品系由台糖产制。台糖各糖厂冰品由各糖厂所属职工福利分会负责产制,冰品包装虽有不同,但销售通路仅限于糖厂冰店、福利社及台糖蜜邻等据点, 并无透过委托或合作销售模式。
台糖提醒,现今市场行销方式多元且花俏,容易造成不少消费纠纷,吁请消费者提高警觉,认清商品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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