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党主席柯文哲于台北市长任内期间卷入京华城弊案,台北地检署30日一早兵分7路搜索并约谈柯文哲等人。据了解,柯文哲移送北检复讯后,31日有提出拒绝夜间侦讯,并对检察官呛声「请检察官当庭逮捕我」,检察官立即开会后决定当庭逮捕,后续柯会向法院声请提审。据悉,昨日的侦讯重点,全围绕在木可公司政治献金部分。
柯文哲委任律师郑深元表示,昨天一整天,廉政署与检察官的讯问内容都围绕在政治献金,尚未问到京华城案部分,但因时间太晚,柯文哲没办法接受这样的讯问,因而主张拒绝夜间侦讯。
北检表示,本署检察官于今(31)日凌晨对柯文哲讯问过程中,被告表示不愿继续接受讯问,径欲离开侦查庭,检察官晓谕柯文哲得先行休息后再接受讯问,惟仍遭柯文哲拒绝,经审酌柯文哲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图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实足认有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
倘若柯文哲未完成讯问程序,即任其自由离去,将使案情晦暗不明之风险骤升而有妨害侦查目的,故检察官依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4项但书之规定,当庭谕知逮捕,并告知相关权利、交付逮捕通知书。而柯文哲及辩护人表示行使提审权,目前程序进行中。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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