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人妻小萱(化名)控诉年轻辣妹小美(化名)破坏其婚姻,导致她与丈夫阿伟(化名)最终走上离婚一途,并因此向法院请求精神赔偿。台北地院近日作出判决,判小美赔偿小萱4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小萱与阿伟原本是夫妻,但两人在民国112年10月20日正式离婚。小萱指出,小美是她丈夫阿伟友人的侄女,在两人仍是夫妻时就已与阿伟走得很近。事情始于小美高中毕业后与小萱夫妇一同前往法国旅游,当时小美明知小萱与阿伟为夫妻,却不顾道德界限,主动与阿伟发展暧昧关系。小萱指出,小美不仅在旅途中主动牵起阿伟的手,还透过书写生日卡片表达爱意,并多次与阿伟发生性关系,最终导致小萱的婚姻破裂。小萱因此请求200万元精神赔偿。
小萱提供的证据中,包含小美于111年11月23日写给阿伟的生日卡片,内容显示两人早已超越普通友谊。卡片中写道:「你问我喜欢你什么,其实你的人格特质就是我喜欢的…在塞纳河边牵你的手,是因为我真的爱上你了。」除此之外,小萱还指出,小美与阿伟在111年11月至112年间,曾至少在汽车旅馆、家中、办公室等地发生过13次性行为,并一同前往泰国、台中等地旅游,行为举止已远超友谊范畴。
对于小萱的指控,小美辩称自己并未与阿伟发生性行为,仅在卡片中表达好感,且两人并无共同赴泰国或台中旅游的事实。然而,法院经审理后,发现小美与阿伟曾于泰国合照,并有亲密照片及两人的LINE对话记录,内容皆表露出两人已发展出婚外情关系。尤其是在小萱于112年5月发现不伦关系后,与小美对话中,小美坦承错误,称「破坏你的婚姻是我的错,对不起」,更进一步印证了小萱的说法。
法院最终认定,小美的行为已侵害小萱的配偶权,导致小萱与阿伟婚姻破裂,并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及案情严重性,判决小美须赔偿小萱新臺币4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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