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区一间统一超商的杨姓及刘姓男店员,今年5月间因同事离职起争执,杨男因此辱骂对方「死要面子」、「不敢面对」,遭提告公然侮辱。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定罪嫌不足,给予不起诉处分。
检方调查,新北市新店区统一超商杨姓及刘姓男店员,今年5月26日晚间10点50分许,因同事离职起争执,杨男因此辱骂对方「死要面子」、「不敢面对」,遭提告公然侮辱。
据了解,杨男坦承有口出「死要面子」、「不敢面对」言论,但否认有任何妨害名誉犯行,辩称他并没有骂脏话,更没有人身攻击,当天是因为新人离职的事情与对方争吵,他觉得该位新人是被刘男骂走的,希望对方能说出事实,但对方又不承认,因此他才会说这些话,当时他说话有比较大声,但没有侮辱或伤害别人之意。
检方认为,杨男有在口角情境之下口出「死要面子」、「不敢面对」等语,其态度语气纵然严厉,用字遣词固然尖酸,而令刘男深感不悦,但所为尚与未指定具体事实之无端抽象谩骂有异,且当时双方对于同事离职之主因有不同认知及看法,杨男在争论情境下,一时气氛而为的言论,应非以妨害刘男名誉为其目的,难认其主观上具有公然侮辱犯意,依罪嫌不足,给予不起诉处分。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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